- 1 -信阳市教育局文件教勤管〔2016〕44 号信 阳 市 教 育 局关于做好2016 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直有关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6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公平、公正、安全、规范为原则,实行依法治考、从严治考。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维护师生的安全,确保2016 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组织领导全市2016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市教育局成立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和监督机制。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试卷的印刷和发放,检查指导考务管理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制订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三.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2016 年我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三科成绩共计30 分,计入考生中招总成绩。全市考试时间为2016 年4 月10 日~5 月10 日,各县区教体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具体考试时间。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 分钟。实验操作考试原则上与中招体育考试同步进行。各考点于3 月25 日,到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领取登分表和考试试卷、评分表。各县区在4 月1 日之前,应将考点设置情况、考试实施方案、考生报名数量以及补考时间等事项报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全市汇总后报送到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各县区须在考试结束的次日起10 日内,将考生成绩光盘、成绩汇总分析、考试总结上报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四.考试命题和试卷使用2016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卷由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信阳市所用试卷为河南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统一命题A、B 卷。每卷各含6 份实验操作考试题目,每份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项目各1 个,试卷满分30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试内容、评分标准等考试内容在互联网上公布。五.考点设置和评分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分县区集中设置,每个县区设置一个考点,全市共设置浉河、平桥、罗山、光山、新县、商城、潢川、淮滨、息县九个考点。羊山新区、南湾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的考生在浉河考点考试,工业城、上天梯管理区的考生在平桥考点考试,其他局直有关学校的考生按学校属地在相应考点考试。考点环境符合中招要求,考场必须设置在标准化实验室内,设施设备满足考试需要,考点和各考场安装有数量足够、运行正常、没有死角的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备金属探测仪。评分工作由监考教师随考生考试同时进行,每名监考教师每场监考1 名考生,并完成评分工作,评分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六.考务和安全各县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合理安排考试日程,确保考试工作严肃、有序、公平、公正。制订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安全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和违纪事件的发生。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巡视组到每个县区定点巡视考试情况。七.收费2016 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照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 号)执行。即理、化、生三科每科4 元,每名考生共交考务费计12 元。其中:县区按每生3.5 元上交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附件:1.信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信阳市2016 年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3.信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守则4.信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2016 年3 月4 日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 年3 月4 日印发附件1信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成 员 名 单组 长:苏锡凌(信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潘中华(信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君行(信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承华(信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 员:张本波(信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科长)祝良桂(信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科长)易文伯(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法伦(信阳市教育局法制教育安全科科长)康 晰(信阳市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管理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信阳市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康晰同志兼任。办公室电话:6280593。- 6 -附件2信阳市2016 年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中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管理,提高考试工作质量,结合我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政策为依据,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普及实验教学,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按照《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以公平、安全、科学、准确和规范为原则,既严格要求,又关怀爱护,实行依法治考、从严治考。二.组织领导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考试统一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共同负责、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市教育局成立信阳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管理站。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负责试卷及考务资料的印制,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指导和统筹协调。县区教体局应成立相应的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做好考生报名、考点设置、监考教- 7 -师选聘、考务培训、考务管理、成绩统计汇总、安全保密等考务事项。三.考试范围、内容、试卷分值(一)考试范围:凡是 2016年参加中招理论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实验操作考试。(二)考试内容: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三)考试试卷分值:2016年我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每套试题中分值比例为16:6:6:2,即主考题1 个,占16 分;副考题2 个,各占6 分;考试结束后整理实验器材,占2 分,共计30 分,计入考生中招总成绩。四.考试时间: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4 月10 日~5 月10 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于4 月1 日前报市中招实验考试办备案。每场考试时间为15 分钟。五.考点设置(一)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实行集中设置,每个县区设置一个考点,一个考点内可以设置若干个考场。全市共设置浉河、平桥、罗山、光山、新县、商城、潢川、淮滨、息县九个考点。其中羊山新区、南湾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的考生在浉河考点考试,工业城、上天梯管理区的考生在平桥考点考试,其他局直有关学校的考生按学校属地在相应考点考试。- 8 -(二)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考点环境应达到中招考试对考点的要求,考试期间悬挂醒目标牌、张贴考点考场示意图和有关要求、规定。2、考场的实验台、凳、水、电等设施齐全、规范、安全,性能良好,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3、每个考场内考生人数必须是12 名或24 名。4、考场安装有数量足够、监控无死角、运行正常的视频监控设施。5、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6、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备考室、点名处、抽签台、医务室、保密室、监控室、安全保卫室、饮水处等处室。六.考务管理(一)准考证办理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文化课考试使用同一个准考证号。各县区登陆“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出每位考生的“2016 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准考证”,用于实验操作考试。(二)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1、考点设主考1 名、副主考1-2 名。考场设组长1 名,副组长1-2 名,监考12 名或24 名。2、考点根据考场的数量,配齐各类考务人员。3、所有考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考风考纪方面的严格培训。培训应充分考虑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尤其是监考教师培- 9 -训必须把握实验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相应的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做到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统一。(三)监考、评分1、监考教师应由思想素质过硬、原则性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理、化、生教学研究人员担任。2、监考员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招考试。3、评分工作由监考教师随考生考试同时进行,每名监考教师每场只能监考1 名考生,并完成评分工作。(四)考试过程1、考试实行“三固定一调整”,即:每场考试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调整实验台签号。调整实验台签号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完成,做到每场考试后考场内的实验台签号全部调整一遍。2、考生经金属探测仪检查,确认没有携带通讯工具后方可进入侯考室。3、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的实验台号,待记录人员在准考证上记录后进入考场,到相应的实验台准备实验操作考试。4、考生按台签号对号入座后,按要求在试卷和评分表认真填写考生信息,并将填好后的评分表交给监考教师,待主考发出开考信号后开始实验操作考试。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生的台签号、准考证,并按评分标准为考生现场评分。5、考生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及时将本人的考试成绩告诉- 10 -考生。6、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生试卷和签名后的评分表交给组长。组长填写好本场考试的考点、考场、人数和考场记录后,将试卷和评分表密封后交考点试卷保管处,考试结束后,送交县、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7、所有监考教师均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不得串岗。8、其他考务人员严禁进入考场。9、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备查。(五)补考、残免和缺考1、所有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2、补考: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本人考试之前一天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考生所在学校确认、县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参加考点组织的统一补考。各县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应在考试方案中具体确定出补考时间。3、残免:因上肢残疾无法参加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所在学校确认后,凭县区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到本县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申请免考。县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的受理人员必须见到考生本人,确定情况属实后,签署同意免考意见。其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县区考生平均成绩的80%计入本人中招总分。4、缺考:所有缺考考生和已经通过缓考申请而又未能按时参加补考的考生,其中招实验操作成绩一律视为零分。七.保密和安全- 11 -(一)保密。认真落实《河南省中招保密工作细则》,按照“分级管理、分别负责”的原则,做好考试保密和安全工作,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原始性。(二)安全。主考是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考生所在学校校长是本校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排查考点、考场的房屋、仪器、设备、用品、水电、餐饮、车辆的安全性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八.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实行责任制。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此项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二)建立诚信制度。要建立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诚信机制,参与考试管理、监考等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考试过程公平合理、考试结果公开公正。(三)实行巡视制度。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定点巡视。(四)建立监督制度。县区应将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方法、程序、考务费收取标准等热点事项提前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管理部门和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投诉,及时处理,增强考试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五)落实依法治考。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舞弊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2 -附件3信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守则1.监考员是实施考试真实有效的鉴定人,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坚决制止违规行为,以严肃、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检查、监考、评分工作,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2.监考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掌握相关政策、规定,熟练掌握评分标准。3.监考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规定标志,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4.禁止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串岗。5.开考前二十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达考场,检查实验仪器、药品是否到位、正常,确保实验用品处于完好状态。6.考生进入考场后,认真核查考生准考证,确认考生身份与准考证是否一致。7.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未佩戴规定标志的人进入考场。不经考点主考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8.监考人员应关爱考生。9.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评分职责,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统一。考生考试结束,监考员要将本人的考试成绩告知考生。10.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签名后的评分表和试卷交给组长,由组长审核后统一交给主考。11.监考人员协助考生作弊或放任考生违规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3 -附件4信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二.考生进入侯考室前主动接受金属探测仪的检查。三.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存储设备(如电子记事本、优盘、移动硬盘)等物品进入考场。四.开考前30 分钟,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进入考点等候考试。五.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确认无误后,在试卷和评分表上填写考生信息,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放在台左上角显著位置。六.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作答或操作,不得擅自违规操作,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七.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必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八.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监考人员,爱护考场设备。不准喧哗、打手势、递暗号等。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待监考人员评出分数、考生知道自己的考试成绩后退出考场。十.缺考考生的考试成绩为零分。